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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23-00154 发文机构 : 运城市人民政府
体裁分类 :政办函 发文字号 :运政办函〔2023〕55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主 题  词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0-13

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运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运城市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将对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复查,为扎实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各项准备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促进运城市城市园林绿化新一轮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围绕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总目标,进一步巩固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复查任务指标逐项分解,倒排时间强责任,挂图作战抓进度,严格督导求实效,针对运城市在园林绿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订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在此基础上抓重点、补短板、促整改、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复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23年12月完成复查申报资料上报,2024年接受省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和住建部实地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三、复查指标

  最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复审评审标准4大类18项指标,分别为:

  (一)生态宜居

  1.城市绿地率≥40%,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25%;

  2.城市绿化覆盖率≥41%,乔灌木占比≥60%;

  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m2/人,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5.0m2/人;

  4.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

  5.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0公里,服务半径覆盖率≥60%;

  6.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1个;

  7.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达到国家标准;

  8.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达到国家标准。

  (二)健康舒适

  9.城市林荫路覆盖率≥70%;

  10.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80%;

  11.立体绿化实施率≥10%;

  12.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

  (三)安全韧性

  13.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43%;

  14.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100%;

  15.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100%。

  (四)风貌特色

  16.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率100%;

  17.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100%;

  18.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100%。

  四、任务分解

  (一)职责分工

  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指导和统筹相关部门复查指标数据征集,完成城市园林绿化遥感调查与测评、宣传片制作和图片整理;协调对接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等上级部门;汇总各责任单位指标数据,编写完成复查申报材料;制定复查迎检实地考察路线;负责城市绿化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主要街道、节点的绿化提档升级工作,对损毁绿化进行补植补种;组织实施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工作;负责建成区城市古树名木的普查登记和管理保护;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园林绿化的监管,严厉打击损绿毁绿等违法行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或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有效衔接;负责编制或修订市本级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负责建成区以外古树名木的普查登记和管理保护。

  市住建局:负责新建道路绿化建设;负责城市自体检工作;负责配合街道督促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做好居住小区的绿化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居住小区配合提供复查相关数据。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绿化指标达不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要求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通过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结果要同步推送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市水务局:负责落实中心城区市管水域面积情况。

  市文旅局:负责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公园建设;负责对全市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公园的管理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复查工作的资金支持,保障复查工作经费,落实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预算、结算、审核、拨付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配合做好园林绿化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市教育局:负责中心城区学校内外绿化工作,积极完成园林式学校创建工作;加大爱绿、护绿宣传力度,组织师生开展植绿护绿活动。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督促中心城区机关单位做好附属绿化养护工作,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绿地指标。

  市应急局:负责应急避险场所保护标识的完善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配合做好园林绿化工持证工作。

  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负责提供实施的建设项目内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相关资料。

  盐湖区政府:负责提供盐湖区区域内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相关资料。

  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提供开发区区域内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相关资料。

  运发投集团:负责提供建设项目内园林绿化工程相关资料。

  市水投公司:负责提供建设项目内园林绿化工程相关资料。

  运城住建投公司:负责提供建设项目内园林绿化工程相关资料。

  其他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单位庭院及居住区的绿化建设和管理,根据需要适时提供相关复查资料。

  (二)提供资料

  1.复查工作组织方案、创建工作总结、申报条件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城市自体检报告(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负责提供);

  2.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及测评报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

  3.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成果报告片及图片资料(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

  4.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少于4个能体现本地园林绿化特色项目、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支撑资料(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

  5.建成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情况(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

  6.建成区公园、游园、街道、绿道、立体绿化等相关资料(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

  7.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支撑资料(市财政局负责提供);

  8.城市建成区现状图、建成区面积情况说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

  9.连续三年的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及保护措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

  10.自然生态保护情况、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环境、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等事件情况说明及相关支撑资料(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负责提供);

  11.建城区单位、小区、庭院、医院、学校绿化面积的复查统计工作(市城市管理局统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负责督促各单位、小区配合提供数据);

  12.防灾避险场地建设方案及建成情况、绿化情况(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

  13.历史风貌保护情况、历史名园建设和保护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市文旅局负责提供);

  14.提供《运城市地形图》,编制《城市绿道专项规划》《运城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运城市生态绿地系统规划》《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公园体系规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成立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见附件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全面启动复查迎检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落实责任,完成职责范围内台账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城市管理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

  (三)复查评估阶段(2024年6月前)

  接受省住建厅复查核评,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落实责任,查漏补缺,集中时间,全面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四)实地复核阶段(2024年12月前)

  做好国家住建部抽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合作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复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专人负责落实,确定复查迎检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于10月20日前将名单(见附件3)报送至市城市管理局(邮箱:csgljylk@126.com);要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运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二)密切配合,完善资料

  资料准备工作是复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要严格对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资料分解表(详见附件2),认真梳理工作内容,做好相关台账资料准备工作,根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复查工作有关资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复查工作的资料整理编辑、汇总上报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需要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复查工作要求,及时宣传和报道相关工作进度。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电视、新媒体等各种宣传工具,使广大市民了解复查工作有关情况,动员市民参与到复查工作中来,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良好氛围。

 

  附件:1.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2.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资料分解表

             3.复查迎检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1

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园林绿化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

                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人社局、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盐湖区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运发投集团、市水投公司、运城住建投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本方案的实施,督促完成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目标任务;负责复查迎检的日常工作及协调落实工作;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附件2

运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资料分解表

 

考核标准

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间

城市体检报告

城市体检报告

市住建局

2023年10

城市园林绿化遥感调查与测评

1.城市地形图(纸质带电子版)
2.建成区范围图
3.城镇开发边界线
4.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现状图
5.绿地系统规划(带扫描版)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

城市园林绿化遥感调查与测评

1.公园绿地分布图
2.绿化活动场地分布图

3.广场分布图
4.城市步行道自行车道分布图
5.城市次干路支路分布图
6.绿道现状分布图

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0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一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较为健全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或规范、古树名木保护、城市园林绿化公示、立体绿化实施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等相关文件收集与制定

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

义务植树及控制大树移栽、外来物种控制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等相关文件收集与制定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

 

申报条件二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能够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科学研究及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开展

市政府下达的园林绿化投资项目计划文件;2020至2023年财政局关于园林绿化部门预算通知;2020至2023年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科学研究及宣传培训等方面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2020至2023年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科学研究及宣传培训等工作的经费保障文件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文旅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盐湖区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运发投集团水投公司、运城住建投公司

2023年11

申报条件三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稳定,并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队伍,园林绿化管理规范

1.园林绿化相关部门三定方案
2.园林绿化管理人员花名册、职称复印件、主要领导任免文件
3.园林绿化技术队伍花名册、职称复印件
4.园林绿化职能行使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市城市管理局、市人社局

2023年10月

申报条件四

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县城可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增加公园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章内容

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公园体系规划》《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

 

申报条件五

重视城市园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在园林绿化建设中体现地域、历史、人文特色,弘扬地方传统文化。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技能竞赛,园林营造技艺得到较好传承

1.体现城市文化传承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
2.体现城市园林文化传承的书刊、画册
3.体现城市园林文化传承的相关照片
4.近五年园林绿化技能培训、技能大赛等相关材料

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

2023年11

申报条件六

及时更新“全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真实反映城市园林绿化基础工作

按时填报“全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

申报条件七、八

2年内(申报当年及前一年自然年内,下同)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等事件,未发生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建设”和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等行为,未被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

市应急局、市文旅局、生态环境、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0

评选标准

1

城市绿地率(%)

≥40%;

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25%

1.根据遥感结果,制定增绿补绿方案

2.建成区各类绿地统计台账

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

11

2

城市绿化覆盖率(%)

≥41%;
乔灌木占比≥60%

1.建成区范围划定及各类绿地分布图

2.其他与本项有关的资料,绿地系统规划、绿线划定等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

11

1.根据遥感结果,制定增绿补绿方案

2.建成区各类绿地覆盖统计台账

3.建成区乔灌木占比统计台账

4.其他与本项相关资料收集

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

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12/人;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5.0/人

1.根据遥感结果,制定公园建设或提升方案

2.城市公园统计台账

3.公园位置分布图

4.主要公园简介及照片(包括新公园)

5.现有各个公园的立项、审批、建设、工程相关资料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文旅局、盐湖区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运发投集团运城住建投公司、市水投公司

2023年11

4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
服务半径覆盖率(%)

≥85%

1.根据遥感结果,制定公园建设或提升方案

2.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统计台账

3.绿化活动场地分布图

4.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图

5.主要绿化活动场地照片

6.其他与本项相关资料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文旅局、盐湖区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运发投集团运城住建投公司、市水投公司

2023年11

 

5

城市绿道服务半径
覆盖率(%)

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0公里服务半径覆盖率≥60%

1.根据遥感结果,制定城市绿道建设或提升方案

2.城市绿道及服务半径覆盖情况统计台账

3.城市绿道分布图

4.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图

5.典型绿道照片

6.其他与本项相关资料

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

6

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个/10万人)

≥1个

1.综合公园提升改造(要求面积≥10公顷,可同时为不同年龄人群提供休闲游憩、儿童活动、体育运动、文化展示、科普观光等综合性功能)

2.综合公园统计台账

3.综合公园分布图

4.综合公园照片

5.收集综合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立项、审批手续、工程建设资料、日常管理维护等

市城市管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

7

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

达标

1.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与生态廊道建设和组团划分相关内容

2.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统计台账

3.城市生态廊道分布图

4.生态廊道照片

5.其他与本项相关资料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

8

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

达标

1.建设一处植物园

2.全市域2020-2023年生物多样性监测报告(建成区应设单独章节,包括外来物种入侵)

3.2020-2023园林绿化工程资料及乡土适生植物应用情况统计(函、可研报告、立项、工程资料、竣工备案等)

4.生物多样性保护通知、政策和实施方案相关材料

其他与本项相关的资料

市城市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

 

9

城市林荫路覆盖率(%)

≥70%

1.根据遥感监测结果制定林荫路整改方案

2.林荫路覆盖率统计台账

3.林荫路分布图

4.典型林荫路照片

5.林荫路建设养护标准文件,管理要求文件

6.其他与本项相关资料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

10

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

≥80%

1.根据遥感监测结果制定道路绿化整改方案

2.道路绿化达标率统计台账

3.城市道路达标分布图

4.典型道路绿化照片

5.道路绿化建设养护标准文件,管理要求文件

6.道路绿化相关的规划、实施方案

7.其他与本项相关的资料

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

11

立体绿化实施率(%)

≥10%

1.摸排调查2020-2023年建成区新建改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市政交通设施中立体绿化实施情况。(立体绿化主要包括屋顶绿化、墙体绿化、护坡绿化、高架桥檐口、桥墩绿化、单位廊架等)

2.立体绿化统计台账

3.立体绿化照片

4.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

5.其他与本项相关的资料

市城市管理局建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

12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

≥50%

1.摸排建成区园林式小区、单位情况

2.开展园林式小区、单位评比表彰工作

3.建成区园林式小区(单位)统计台账

4.典型园林式小区(单位)照片

5.园林式小区(单位)分布图

6.园林式小区(单位)日常管理相关文件

7.其他与本项相关的资料

市城市管理局、市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1

 

13

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

≥43%

1.根据遥感监测结果制定增绿补绿方案

2.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统计台账

3.蓝线绿线管理办法

4.蓝线绿线划定方案

5.建成区蓝绿空间分布图

6.其他与蓝绿空间规划、建设相关的资料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

14

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

100%

1.摸排建成区防灾避险绿地设施建设情况

2.防灾避险专项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修编专章也可)

3.印发防灾避险绿地建设实施方案并有效实施

4.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统计台账

5.防灾避险绿地分布图

6.防灾避险绿地设施建设照片

7.其他与本项相关的资料

应急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

15

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

100%

1.摸排建成区现状湿地分布及基本情况

2.建成区湿地名录及划定方案

3.与湿地相关的治理、保护方案等相关文件

4.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统计台账

5.城市湿地分布图

6.城市湿地照片

7.其他与本项相关的资料

规划和自然资源

2023年11

16

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率(%)

100%

1.开展具有历史价值公园评选与保护工作

2.历史价值公园申报、评选、保护、管理相关资料,文物保护资料

3.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率统计台账

4.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照片

5.其他与本项相关的资料

文旅局、城市管理局、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

2023年11

17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

100%

1.摸排建成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情况

2.建成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统计台账

3.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相关的文件

4.建成区所有古树名木的养护责任书

5.古树名木日常保护、养护、复壮等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6.建成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分布图

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2023年11

18

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

100%

1.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了统计台账

2.2020-2023年园林绿化工程立项、审批、建设、工程材料及持证人员证书

市城市管理局、市人社局

 

2023年11

示范项目

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园林绿化标准制定、园林绿化科研项目、公园绿地建设项目、山体生态和景观修复项目、水体生态和景观修复项目(含滨水绿地建设项目)、废弃地生态和景观修复项目、城市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城市绿道绿廊建设项目、立体绿化建设项目、城市更新中小微绿地改造建设项目、城市林荫路建设项目、防灾避险绿地建设项目、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智慧园林建设项目、其他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项目中选取不少于4类。
包括项目区域位置、项目内容,项目像资料(5分钟)或图片资料。重点总结各个示范项目基本情况,有无获得奖项或荣誉,对本城市或地区带来的积极影响,值得在全国或地区推广的经验,佐证照片等。成果以图文形式为主,每个示范项目约3000字左右。

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

 

(各有关单位资料提供应详实、准确,对资料真实情况负责;国家、省复查时对相关资料、实地进行解释与讲解)

  

附件3

复查迎检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单位:

序号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联络员/职务

联系电话

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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